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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澱已久,終於要來寫這篇不開心之欖人民宿了,
有多不開心呢?
話說一開始本來是計畫2009年1月底過年到台南玩,
於是早在2008年的10月還是11月左右開始尋找合適的民宿,
即使距離還有三個多月,不過為了睡覺品質,
當然還是要早點準備比較安心,
而七股又地處偏僻,想要找到套房實在很難,
好不容易發現欖人如此特別的在地民宿,
考慮許久,也大概排了行程,就開開心心的訂房去了,
因為沒有雙人套房,所以我們就花了三千多訂親子套房,
也就是有挑高可以再睡兩三個人的大房間~

待確認房間OK後,就來去匯款了,
結果就在此時,匯完款的第七天,
貴公司好死不死推出個殺很大的過年香港行程,
對香港情有獨鍾之下,決定把期待已久的台南之旅延期,
而距離1月底還早,再加上才剛匯訂金沒多久而已,
想說問一下民宿老闆可不可以退款,
因為過往遇到的民宿都滿好的,
沒想到這間態度這麼硬,雖然還有2個多月,
而且我也不過才剛匯完款1周而已,
不給退就是不給退,
不過看在他們網站寫的很清楚的份上,就想說算了,
PS.已收訂房金額速不退還,已預訂之客房可轉讓,期限半年內。
接下來要來談可以延到何時,
結果老闆娘的回答是從"現在"算起半年內要使用,
也就是說,舉例比較簡單,
我訂的是2009年1月26日房間,
在2008年11月1日匯訂金1900元,
從11月1日起算起半年內用完,
等於我必須要在2009年4月1日前用完!


聽完整個只想大罵你是黑店嗎????
不過為了避免之後去住尷尬,
依然很冷靜的回那位邏輯不好的老板娘,
我已經提前兩個多月甚至三個月跟你取消,
而且還是匯款後7天取消,
並不是當天或當週或當月取消,
既然你要從今天算起,那當我沒打這通電話,
房間還是幫我保留,我等2月初再打來!


我想對方應該聽得出我的不爽吧,
立刻改口說,從1月底算起半年,
雖然依然讓我很不高興,不過出遊是開心的,
就懶得跟他計較,
而且為了怕他記性不好,索性提前到元旦出發,
免得到時後他又出爾反爾!

不過這樣的民宿,已經讓我第一印象就超差的了,
再加上冷到不行的房間,以及第二天狠無言以對的早餐,
整個已經讓我不想再去第二次了啦!

有時候都覺得很難理解,為什麼有些民宿不能退訂金,
當然訂金不能說退就退,飯店都在一週內可退費,
若說是因為民宿的房間小,因此保障權益不給退費,
可是至少可以在某各時段內接受退訂啊,

當觀光局在制定飯店星級評比時,
當消基會在查旅遊稅金時,
是不是也可以抽空來查一下
那些民宿業者們所制定的"訂房規範"是不是真的合理,
還是這僅是保障他們而已,凡是民宿業者自己說了算,
遇到糾紛時,付錢的消費者只能當冤大頭!

雖然我熱愛住民宿,
也愛嚐試一些奇怪的民宿,也相信網路上大受好評的民宿,
不過,難免還是會踩到地雷,只能說,一切都是命啊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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